《莽原》2025年第6期 | 李燕燕 何鴻:心之翼(節選)
“司法社工”( Judicial Social Worker )是指在社會工作領域與司法系統交叉結合的專業人員,他們運用社會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在司法領域為特定群體(如涉罪未成年人、服刑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受害者等)提供專業服務,促進司法公正、社會修復和個體回歸。
在中國,司法社工是近年司法改革與社會治理創新的產物,尤其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如《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和社區矯正制度中發揮重要作用。部分城市已建立“司法社工+檢察官/法官”的合作模式,成為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
一 阿明
1
四年后,辛媛媛還清楚地記得到檢察院去簽訂那份“三方協議”的情形。從二〇一八年與檢察院合作開始,對于一份由檢察院、孩子及家長、社工機構共同簽訂的觀護幫教合同,辛媛媛已很熟悉。這份合同背后,是短則三月,長則半年以上的涉罪未成年人幫教。無論是由若干事實數據共同支撐的動輒數千字的“社會調查報告”,還是每月定期的家訪或幫教活動,對于一名司法社工來說,都是心理素質乃至行動能力的考驗。辛媛媛已算得“有經驗”,但是,這是她第一次嘗試幫教“二進宮”的涉罪未成年人。
——阿明,十四歲因販毒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十六歲因涉嫌盜竊摩托車被公安機關再次抓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經過細致的案件研判,嘗試給“二進宮”的阿明一次“附條件不起訴”的機會。
當檢察官找到辛媛媛,跟她說起這次的幫教項目,她的心里很是忐忑——她不確定自己能否在短短的六個月時間里把那個一再犯錯的少年“扭轉”過來。但一種熟悉的沖動再次席卷而來。多年前,她剛到刑警隊工作,時常看到一些面目稚嫩的少男少女被“逮進局子里”,因為盜竊、群毆甚至搶劫的罪行。為了讓這些不安分的少年“老老實實”接受調查訊問,等待審訊的間隙,他們被控制在桌邊。剛從學校畢業的女警總是容易生出惻隱之心,她覺得他們可憐巴巴,所以,總是忍不住去教育他們,甚至給來了例假的女孩子拿衛生巾。但辛媛媛的溫情做法,卻被資深的同事給批評了一通。他們說,對待這些“少年犯”最好不要帶著感情,這些孩子往往是“小惡魔”,滿口“跑火車”,你對他越好,他越會想方設法利用你的善良,而你的好意,甚至會被他們的家長誤讀,告你一個“程序不合法”……那時,她看著那一張張小小的臉,就曾想過:這些孩子真的如此“不可救藥”嗎?在她辭職轉型成為一名司法社工,在一次次頗具難度的幫教中收獲成功的喜悅后,也越來越愿意接受挑戰。是的,司法社工的服務對象很多,包括涉罪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對象、監獄服刑人員、犯罪受害者、邊緣青少年,但涉罪未成年人是其中的重點群體。對于辛媛媛和其所在的壹心社工機構來說,服務方向聚焦在涉罪未成年人幫教。
“嗯……我試試吧。”辛媛媛對滿懷熱切期盼的檢察官說。
幫教“二進宮”的未成年人,這樣的任務想想都會令人焦慮。一般人會有一個疑問,一個連續踏進違法犯罪的泥淖里的少年,或許踐踏底線已是習慣,為什么檢察官們還會給他一次“附條件不起訴”的機會呢?誰能保證他不會慣性再犯?
在辛媛媛看來,做“未檢”的檢察官,本身見多識廣“身經百戰”,于法理之間拿捏準確,更何況他們當中大多是女性——且很多都是媽媽。這樣的司法群體,除了法理更有設身處地的考量,對那些因為各種原因走岔路的孩子,她們有著敏銳的判斷力。這也是辛媛媛能接受這個難度系數頗高的幫教對象的重要認知。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重慶市大渡口區檢察院改變“就案辦案”模式,探索為未成年人做更多預防、幫教、保護工作,成立“莎姐”青少年維權崗。“莎姐”之名取意于莎草,向陽成長、生生不息,兼具藥性、治病救人。經過二十年的發展,全市檢察機關有五百余人先后成為“莎姐”,不僅實現了隊伍的壯大,還完成了由僅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向一體化辦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涉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轉變,形成了對未成年人由單向保護到雙向、綜合、全面司法保護的格局。以“莎姐”團隊為代表的重慶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曾四次寫入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大的工作報告,為國家相關立法和法律法規修訂提供了有力實踐。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中宣部授予重慶檢察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團隊代表“時代楷模”稱號,褒獎他們是“德法相伴、傾情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典范”。
就像一位被“莎姐”認定的“附條件不起訴”的幫教對象,他的音樂天賦在觀護過程中被發掘出來,這個曾迷途的少年,最終走上音樂創作道路,發表了三張專輯,獲得某音樂大賽重慶賽區冠軍。
辛媛媛也是一個媽媽。小女兒的一舉一動總是牽動她的心,孩子一點點長大,她也越來越愿意走進孩子的心田,去探一探那片新奇的天地。
是的,站在媽媽的角度,似乎更容易撥開籠罩那些少年心靈的層層迷霧,讓他們的內心漸漸趨于澄明。
正式簽約那天,辛媛媛準時到達檢察院門口,那里已經站了好多人——司法機構的繁忙,超出常人想象,尤其是在令得孩子身心早熟的新媒體時代。人們各懷心事,神態各異。出于職業習慣,辛媛媛望向人群,想要試著看看,憑直覺能不能從人群里一眼認出阿明。二〇〇八年,辛媛媛還是個警校大學生,就考取了心理咨詢師,讀著榮格的她相信“直覺”與“暗示”,也相信“面由心生”——犯錯的少年,是能從他們的言談舉止看出端倪的。辛媛媛一眼就注意到了一個男孩。特殊時期,那個男孩戴著口罩,只露出上半張臉。他的眉毛又黑又濃,應該是個長相清秀的少年。男孩一直低著頭垂眼看手機,微微駝著背。與他背對著的,是一個滿面滄桑的中年男人。從兩人站立的距離可以看出,他們是一對父子。父親緊緊皺著眉頭,滿眼心事,兒子卻沉浸在手機展現的虛擬世界里,一切似乎與他無關。
這個男孩會是阿明嗎?辛媛媛暗自猜測。
帶著這種猜測,辛媛媛走進檢察院,開始了新一輪的程序。一切準備工作就緒,她和檢察官坐在一起,等待幫教對象的到來。
果然是他。先前她注意到的那個男孩走了進來,他就是阿明。
阿明和父親老張,在辛媛媛和檢察官的對面坐下來。阿明抬起眼,好奇地打量穿制服的檢察官,以及一身運動套裝、少女感滿滿的司法社工辛媛媛。辛媛媛也注視著阿明。她發覺,阿明看人的眼神透著溫和與清澈,并沒有設想中的不羈或冷漠。
在見到阿明之前,辛媛媛曾經預設過各種極端的情形,因為檢察官密切關注著阿明以及他犯的案子,一次次跟辛媛媛說起他的情況——十四歲時吸毒販毒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出來后依然沒收手,伙同他人多次盜竊摩托車。現在,檢察官對阿明的要求只有一個:幫教期內不再犯罪。
阿明的眼神,讓篤信“相由心生”的辛媛媛竟然莫名生出好感。這個孩子,似乎與檢察官的描述有所不同。
簽約前,檢察官照例與涉罪未成年人有一番交涉。
“阿明,你要知道,你是第二次了,按照法律規定,我可以直接把你起訴,關在里面去反省的。”檢察官說。聞言,先前還神態輕松的阿明垂下眼簾,把頭轉向一邊,沉默著。
“阿明,這是幫教你的社工姐姐,這半年你需要配合社工完成協議上所有的內容,你能做到嗎?”檢察官把辛媛媛介紹給阿明。
“嗯,我曉得了。”阿明低聲回答。
對阿明來說,好好度過六個月的“幫教期”,檢察院就正式做出不起訴的決定,違法犯罪的檔案被封存,他就不會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罪犯”。雖然,今天的社會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現象爭議頗多。
有人認為,在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當下未成年人的認知程度跟數十年前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語——如今未成年人的世界,可能比成年人想象的更加“叢林”。如今的未成年人幾乎都“玩兒轉”智能手機,他們可以從各種平臺得到各類信息,包括成年人社會想要努力屏蔽的一切。一些懷揣作惡之心的未成年人還通過網絡知道,“國家要保護未成年人”“十四歲以下殺了人都不判刑”……某部網劇里,有一句臺詞讓人不寒而栗:“就算我真的殺了人,我不滿十四歲,那怎么樣?”辛媛媛聽說,有涉嫌盜竊罪的孩子洋洋自得地講:“十六歲以前我偷出一棟別墅,一到十六歲我收手就沒事了。”所以,社會上有這樣一種主張:關于未成年人犯罪,亟需相關法律持續跟進,亟需嚴懲不貸。但今天的司法界,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秉持得更多的主張是“挽救大于懲罰”,理由大致有這樣四點:
一是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有其特點。從生理上來看,未成年人的大腦前額葉(負責理性決策、控制沖動)尚未發育完全,導致其更容易受情緒驅動,難以理性評估行為后果。與此同時,未成年人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尚未定型,通過教育和心理干預,更容易糾正錯誤認知和行為習慣。有研究顯示,接受系統性矯正教育的未成年人再犯率,比單純監禁者低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
二是犯罪成因的社會復雜性。據調查,約百分之七十的未成年人犯罪與家庭失能(如虐待、忽視)、貧困、教育缺失或不良社交圈直接相關。例如,留守兒童犯罪案件中,近半數因長期缺乏監護導致。許多未成年犯罪者本身也曾是家庭暴力、校園欺凌或性侵的受害者,懲罰可能加劇其創傷,而心理干預能打破暴力循環。
三是法律與倫理的價值選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四十條明確要求,對未成年犯罪者應“以促進其尊嚴和價值感的方式對待”,優先適用非監禁措施。從成本與效益比來看,監禁未成年人需耗費司法資源,且易形成“犯罪標簽”。美國司法部數據則顯示,進入少年司法系統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失業率高達百分之七十五,而社區矯正項目的再犯率僅為百分之二十。
四是來自實踐效果的驗證。在北歐,挪威對十五歲持槍殺人犯布雷維克的堂弟(未成年人)采用心理治療+社區服務,該少年后來完成大學教育并成為社工。挪威未成年人再犯率長期維持在百分之二十以下,遠低于美國的百分之五十五。中國也有類似的試點,上海少年法庭對非暴力初犯者適用“判后復學”制度,十年跟蹤顯示百分之八十五完成學業并就業,再犯率不足百分之五。
“挽救大于懲罰”的本質,是以科學認知替代情緒化報應,通過精準干預將社會損失最小化。這并非縱容犯罪,而是基于成本效益和社會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選擇。正如德國少年法院法官的共識:“懲罰一個孩子是簡單的,但讓一個迷途者重生需要整個社會的智慧。”但是,“挽救優先”絕對不是排斥懲罰,對惡性暴力犯罪(如故意殺人、團伙性侵),仍會嚴格量刑懲戒。并且,現代司法強調“恢復性司法”, 兼顧被害人權益,通過賠償、道歉等方式修復社會關系,而非單向寬恕加害者。就像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邯鄲三少年殺人埋尸案”, 經河北省檢察機關逐級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依法決定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李某及馬某某核準追訴,最終已滿十二周歲未滿十四周歲的主犯被判處無期徒刑。
辛媛媛在警校學的是勞教管理專業,曾在監獄里實習,從二〇一一年做刑警開始就常常接觸涉罪未成年人。作為經驗頗豐的司法社工,她一直有“頭大”的幫教對象,除了她第一次接觸的“二進宮”的阿明,還有那些“問題女孩”。她所在的社工組織曾受托幫教一個極不安分的小女孩,那個不到十四歲的女孩本是一起“幼女性侵案”的受害者——和許多“邊緣青少年”一樣,女孩來自一個單親家庭。母親早早離開,做管道工的父親脾氣暴躁,聽見女兒犯錯,便會動手,他的拳頭把處于青春叛逆期的女兒越打越遠。對于幫教自己的社工,女孩常常白天答應得好好的,夜里卻偷偷溜出去混跡娛樂場所,甚至試圖把新來的一位接受幫教的少年“拉下水”。不論社區工作者還是司法社工,都對這個女孩沒轍。
面對這樣的“問題女孩”,辛媛媛也有些無能為力。對她來說,最關鍵的問題是,她也有女兒,有女兒的人最見不得那些不幸與不堪。是的,身為女兒的母親,她會移情,會把那些“恨鐵不成鋼”的情緒放進幫教當中。當感性大于理性時,效果就不會太好。
2
很快就是簽約后的第一次家訪。
家訪,是司法社工的幫教中非常重要的環節。從一次尋訪中,可以探知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環境、家人之間的關系以及更多潛在的影響其轉化的東西。辛媛媛認為,未成年人犯罪幾乎都有家庭問題,其中很大比例都是單親家庭或留守少年。但家訪時不一定父母孩子全部在場,因為涉罪未成年人常常與父母有著不大和諧的關系。面對面聊,父母跟孩子很可能當場因為某個問題發生爭執,令場面失控。
有一種基于犯罪心理學的認知是,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很少有深層次的家人關系。因為,有了親密關系才能被照見,心中有家人才會有期待。所以,有人認為,未成年人犯罪,是被漠視的孩子刻意在父母的視野范圍內,試探著尋找自己“闖禍”所能達到的“閾值”,然后看看他們的反應。
在辛媛媛看來,一個好的家庭關系,是需要一個“排氣閥”的——比如,爸爸能夠偷偷帶著孩子做媽媽不允許的事情。
辛媛媛與阿明約定上午九點見面。辛媛媛像以往一樣,提前十分鐘就到了。阿明一家,住在一個頗有些年代感的洋房社區里。樓層不高,走在這樣的小區里,很有些舒適感。按照樓棟門牌,辛媛媛很快找到了阿明家。阿明居住的樓棟在小區一角,很僻靜,他家在二樓。敲門,屋里沒有一點兒反應,給在外忙碌的老張打電話,老張一聽,立時謹慎地回答:“你找不到他嗎?他在家里睡覺,我馬上聯系他。”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九點早已過了,阿明還是沒有出現。天空陰沉沉的,辛媛媛的心情也有些悶。但這種情況她也見慣不驚了。對于幫教中的涉罪未成年人來說,遲到是常態。就像兩點半開始的集體活動,常常三點鐘,人也寥寥無幾。他們沒有時間觀念。有的孩子,明明已經遲到很久,還會死皮賴臉掏出打出租車的發票,要幫教的司法社工“報銷”。
辛媛媛站在門外靜靜等著。小區里有幼兒園,隔著柵欄,能看見小朋友滑滑梯,追逐打鬧;幼兒園旁邊的便利店,站著大爺大媽,正歡樂地擺著“龍門陣”。再遠一點兒,有大姐用小車推著奶娃娃繞花園,一路指著鮮花和小鳥,教娃娃牙牙學語;有父親背著沉甸甸的樂器,帶著穿校服的兒子匆匆往外走去,像是要參加什么重要比賽。一只迷失的紅色氣球卡在大樹頂端,或許一陣大風吹來,它就有機會脫困……阿明的過去是怎樣的?小時候的他,會舉著這種紅色氣球到處撒歡嗎?
一個半小時后,阿明的電話來了:“遭了!昨晚我在外面喝酒,睡過了。你在哪里?”
“我在你家門口。”
“好,我馬上回去!”
此時,辛媛媛是欣慰的。因為,阿明沒有撒謊,他如實告知了自己遲到的原因、夜不歸宿的事實,還立刻做出“馬上趕回來”的補救行動。這樣的表現,在辛媛媛接觸過的涉罪未成年人中很少見。大部分孩子巧言令色,總是試圖將錯誤蒙混過關。阿明言語中的誠懇,一下子打動了辛媛媛。
又過了半個小時,阿明終于回來了。他看著辛媛媛,抱歉地笑了:“我昨晚喝多了,就在朋友那里睡了,結果睡過了。走,去家里,我給你做飯。你還沒吃飯吧?”
辛媛媛看著這個小伙子,突然意識到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可能面臨的尷尬。于是,她建議一塊兒去機構。
“你要是覺得不合適,我開著門。等了這么久,進去坐會兒,喝杯水。”阿明顯然看出了辛媛媛的思慮。
開門后的一瞬間,房間的整潔程度讓辛媛媛大吃一驚。
一塵不染的地板,擺放整齊的物品,一張全家福顯示著這個家庭曾經的溫馨和睦。墻上,于顯眼處張貼著阿明獲得的獎狀——他也曾經是一個“好孩子”。
除了夏季,山城的天氣總是讓人捉摸不定。之前還是陰天,突然陽光突破云層,整個客廳被照得亮堂堂的,就連飛蟲的影子在這光亮里,也清晰而生動。剛進房間時的局促,被這般燦爛一下子化解掉了。
“你家也太干凈了。”辛媛媛感嘆道。事實上,許多涉罪未成年人家里都很凌亂,有的甚至連下腳的地方都沒有。這樣的凌亂,常常與“無序”密切關聯。
“我媽愛收拾。”阿明說。
據辛媛媛的了解,阿明的父母都很勤勞肯干。父親是一位很早就進城務工的“力哥”,母親干保潔,一家人踏實節儉,一年能掙個十幾萬。這樣的情形,跟許多涉罪未成年人所處的“破碎家庭”很不一樣。
于是,辛媛媛便好奇地打量著屋里的細節,并與阿明隨意攀談,想要于細微處捕捉他違法犯罪的動因。
“這是你得的獎狀?哦,初二,距離現在也不遠嘛。”辛媛媛找到了第一個話題。
“哦,那個學期不知為什么,就特別認真。”阿明說。
“說明認真學習還是有效果的。”
“哎,后面就墮落了。”
阿明一邊說話,一邊從冰箱里拿出蔬菜,準備做飯。
辛媛媛怕麻煩,建議出去吃。但阿明堅持要自己做飯。他自信地告訴辛媛媛,他很喜歡做飯,而且他做飯很好吃。他似乎很希望在辛媛媛面前展現一下廚藝。
阿明一邊削土豆,一邊隨口給辛媛媛講起自己的家事。
他說自己還有一個三十多歲的姐姐,離婚后獨自在江北打工,因為缺錢常常抱怨,幾乎天天回家跟媽媽吵架。有一次,媽媽動手打了她。
他說爸爸為了不讓他出門,特意焊了一道鐵門。但這件事難不倒他。他找來簡單的工具,三下五除二就把那鐵門卸了。
他說,在他的印象里,從小爸媽就異常忙碌,他們很少陪伴他。他初中畢業進了一所工藝美術職高,一開始和幾個同學成天打游戲,后來常常在一起吃吃喝喝,缺錢就會打“歪主意”,就像偷盜電瓶這種事。疫情防控期間街上沒什么人,他們就一路盜取電動車的電瓶,帶到某個隱秘的地方銷贓,直到被警察抓獲。
在阿明斷斷續續的講述中,辛媛媛一直是一個忠實的傾聽者。她不去打斷或額外發言,就是想從中發掘一些難以覺察的“過往痕跡”。空蕩蕩的家,那些燦爛的陽光都顯得格外落寞。阿明忙碌的背影,更是孤獨。
看著廚藝嫻熟的阿明,辛媛媛感嘆道:“你這廚藝,比我好多了。”
阿明很得意:“我媽特別會做飯,我跟她學的。我在某連鎖餐廳工作,偶爾也在后廚跟著師傅學。但是,我在家從來都不做,我爸有事沒事總說我,我懶得聽他說話。我常在朋友家做飯,他們都覺得好吃。”
不一會兒,簡單的飯菜上了桌,味道確實很好。這頓飯,似乎是阿明向辛媛媛表達遲到的歉意。
作為這頓飯的回報,辛媛媛邀請阿明在街頭喝奶茶。對于囊中羞澀的少年來說,他們很愿意去奶茶店坐坐,然后拍一杯新款奶茶的照片發在朋友圈里,向朋友炫耀。
“謝謝你的奶茶。”
“答應我,你不能再出事哦。”
“嗯!”
看著帥氣的阿明綻放出的笑臉,辛媛媛想著,要把他當做一個正常的孩子去相處。對了,最好像個朋友一樣。
再次與阿明見面,是約在一個商圈。這次,他特意提前到達約定地點。
“吃早飯了嗎?”見面,辛媛媛問。
“還沒有呢!”阿明回答。
于是,辛媛媛帶著阿明去吃東西。原想著,半大的孩子都喜歡“重口味”,何況有人“請客”。但是,阿明只點了一份清淡的西紅柿雞蛋飯。
“這段時間,我胃不好,喝酒喝的。”阿明主動開啟了話題。
“確實,喝酒喝多了,胃要痛,早上起來也不想吃飯。”辛媛媛說。
“怎么?你也喝酒?”阿明很驚訝。
“我為什么不能喝?”辛媛媛笑了。
吃完飯,辛媛媛和阿明走在街上。突然,阿明在一個垃圾桶旁邊停下來,從懷里摸出一包香煙:“抽煙嗎?”當然,從語氣聽出,他這也只是“客氣一下”。
“來一根。”辛媛媛說。
阿明再次驚訝,眼睛睜得圓圓的:“你還抽煙?!”
“嗯,偶爾吧。怎么了?”辛媛媛問。
“我以為你們這樣的人不抽煙。”
“我們這樣的人是什么樣的人?”
阿明低頭笑了笑:“就是好學生唄。”
辛媛媛接過一支煙,也笑了。
“幫教,你知道是什么嗎?”辛媛媛開啟了話題。
“聽檢察官說是參加公益活動,配合你們。”
“我幫教你,你給我扎起(不掉鏈子),這段時間別出事,要得不?”
“要得,沒問題。”阿明爽快地回答。他似乎已經把辛媛媛當成一個可以親近的朋友。
也就是一頓飯、一支煙,辛媛媛狠狠拉近了與阿明的距離,完成了原本預設的專業談話和目標。
阿明在面談時講述:“我爸爸從來沒有管過我,都是我媽管我。我在看守所關了五個月,爸爸從沒來看過我。我從看守所出來,剛踏進家門,他就跟我說,要把我關在家里。你說說看,把我關家里,跟關在看守所里有什么區別?!我發了火,我告訴他,你敢關我,我就敢把門卸了。”
阿明一邊說,一邊把袖子捋了起來。辛媛媛分明看見,少年的胳膊上,文著“心無掛礙、隨遇而安”一行字。
“我情緒最難受的時候就是重度抑郁時,三天沒睡覺,三天抽了一條煙,三天沒有吃東西,一直打游戲,一直喝酒,拿著刀在手掌上劃,實在受不了,就想死。一個人走到鵝公巖大橋,準備跳橋。當時我半只腳已經伸出去了……我的命是我朋友救回來的。
“好在那個時期已經過去了,現在的我不會再那樣做了……”
辛媛媛找到了突破口——阿明,是一個青春期叛逆的孩子。
當天夜里,辛媛媛在自己的幫教筆記上寫道:“聽阿明講述自己的世界,勾起了我對青春的回憶。青春是熱烈的,同時也是孤獨的,只是阿明的孤獨來得更加兇猛。”
3
辛媛媛照例讓阿明涂鴉。她通過阿明在紙上隨意的涂抹發現,他并不是一個內心陰暗的男孩,應該沒有起初預設的那般麻煩。
在辛媛媛曾經幫教的孩子里,也有重點中學的“好學生”。有個剛上高中的孩子,因為學習壓力太大,出于發泄的心態順走了別人的手機,因此涉嫌盜竊罪。走過那一段至暗時光后,那個孩子開始備戰高考。
對阿明的幫教,辛媛媛設置了“讀書”的內容。
雖然,從表面上來看,對于“讀書”這件事,阿明的態度含糊不清。
“讀書沒得用,那么多大學生讀那么多書,最后走向社會,做的工作與讀的書一點兒關系都沒有。”說這幾句話的時候,他的眼睛看向遠方,神態像一個歷經滄桑的成年人。
但是,他接著又會說:“你別費勁了,我爸爸不可能給我拿學費,他覺得我讀書就是浪費錢。一個朋友讀的某某學校,一年學費要好幾萬,我爸哪舍得為我花這么多錢喲。”語氣里,又透著顯而易見的羨慕。
也正是這種矛盾的心態,讓辛媛媛一下子發現了“希望”。
“讀書期間,有讓你喜歡的人或事嗎?”辛媛媛問阿明。
“有啊,讀初一的時候,我很喜歡語文老師,他不是讓我們死記硬背的老師。他上課會給我們講很有意思的故事,只有上他的課,我才不睡覺。其他課都要睡覺,太無聊了,聽不進去。”阿明回答。
辛媛媛頓時悟出,阿明其實是喜歡讀書上課的,但前提是要有趣。
辛媛媛給阿明聯系了一家自然教育中心,為他申請了讀書會的名額。讀書會設置的地點是在戶外,要讀涉及人性方面的書籍。關于讀書會更多的細節,她沒有告訴阿明,只是提前告知他時間和地點。
那天,阿明得知這次的幫教地點是在南山的時候,他歡呼雀躍:“你要帶我去南山嗎?我以前騎摩托車去過!上面空氣很好,很舒服,還有幾家網紅打卡地。”說起南山,這個少年興致勃勃地打開了話匣子。但是,當辛媛媛告訴他集合時間是七點半時,他便抱怨起來:“早上七點半啊?!太早了吧,我根本起不來,甚至是剛熬完一個通宵。再說,輕軌站沒開門吧,我怎么去啊?”
可是幫教活動當天,阿明卻提前到了。
“盲盒”終于開啟。當阿明發現幫教內容是讀書的時候,他盯著辛媛媛,小聲而激動地說:“你坑我啊,我竟然入坑了。”阿明說“入坑”時,辛媛媛聽得出,他其實帶著小小的興奮和期待。
辛媛媛和阿明并排挨著坐。當她讀完兩段,把書遞給他時,他面露難色,停頓了大概十秒,目光便專注地落到書本上,清了清嗓子,一字一句小心讀,生怕出錯。在這個過程中,他很害羞,紅著臉,聲音有些抖。在讀書分享環節,阿明拒絕公開分享,但他小聲告訴辛媛媛:“我知道,其實這段話講的是……”
那天,阿明很有收獲。回程的路上,他突然對“社工”這個職業好奇:“社工的工作內容都是什么?我覺得很好玩兒。”
“你感興趣的話,可以來機構做志愿者,體驗一下社工的工作。”辛媛媛說。
“社工服務的群體是不是都像我這樣的?”
“不全是,也有其他群體。”
“那你們工資多少呢?”
“看社工綜合能力,工資都不同。”
辛媛媛問他:“怎么?你想做社工嗎?”
他低下頭:“我就是問問。”
辛媛媛告訴阿明,如果對社工這個職業感興趣的話,將來可以考個社工證。不過,考社工證,需要把高中讀完。一聽到“高中”,阿明就說:“你又來了,又想勸我回去讀書。”
“你也可以不讀,不讀的話,考不了資格證,無證上崗就只能做些協助的工作,會影響工資待遇哦。”
“哎,到哪里都離不開學歷這道關卡呀!”阿明感嘆道。
這就是現實。阿明并不是讀不好書,而是缺乏動力去讀書。對于人生第一個路口走岔了的少年來說,時時都想著“美好的彼岸”,可如何到達,他并不知道。對于司法社工辛媛媛來說,則一直在思考著:“我應該幫助阿明走到哪里?我能帶給他的到底是什么?”
幫教工作進行了四五周的時候,阿明正式向辛媛媛提出請求:想要進入機構嘗試做社工助理。阿明的請求,同時也是辛媛媛的期望——假如可以幫助他從“受助者”變為“助人者”,從某種程度上講,這樣的個案是具有啟發性的。
辛媛媛問阿明:“你知道你來機構,我們會面臨著什么嗎?我們會面臨多重角色的沖突和挑戰,你我既是幫教關系,又是同事關系,你愿意承受多重關系帶來的挑戰嗎?”
“我愿意。”阿明的回答很懇切。
辛媛媛點點頭。表面平靜的她,心里翻騰著一個個疑問:這個孩子輟學以來,一直沒有穩定的工作,最長的工作只做了兩個月,真的要入職機構做社工助理,到底是好還是壞?我與他是否真正能共同經歷多重角色的考驗?假如因此出現問題或者關系破裂了,我是否會自責和后悔?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阿明正式“入職”社工機構擔任助理一職。入職第一天,辛媛媛的機構同事木雪就質疑這個做法“具有風險”。木雪告訴辛媛媛,她無法用對待員工的態度去對待阿明,畢竟他是一個幫教對象,對她來說,這是個很大的挑戰。為此,辛媛媛與木雪專門坐下來,就這件事進行了長時間溝通。最終,她們達成了一個承諾或者說協議:以試用一個月為限。
第一天結束后,木雪告訴辛媛媛,阿明不會使用任何辦公軟件。她給他的工作任務,是為社區矯正對象在全網尋找適合播放的影片,用來作為活動的選擇素材。
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阿明在工作中時不時和辛媛媛聯系,任何事情都要她來幫他“定奪”。他告訴辛媛媛:“先讓你幫我把把關,這樣木雪會滿意。”看得出,阿明非常在意別人對自己的評價。自從在機構“上班”,阿明重新穿上純色的高領毛衣,黑色的中長款棉襖,剪了一個上班族的發型。他的作息慢慢變得規律,不再“晝伏夜出”,每天從家里帶飯到機構吃,生活逐步回歸到正常節奏。
阿明每次被情緒淹沒的時候,總會找辛媛媛訴說。她觀察到,自從他“入職”之后,他的情緒低谷時刻,從一周兩到三次減少到兩周一到二次的頻率。
又過了一段時間,辛媛媛和木雪再次對阿明進行家訪,他的父母不敢相信他真的加入了社工組織,跟她們再三確認之后,這對中年夫妻非常高興:“他說在你們那里上班,我們還在想,是不是他撒謊。他現在變化很大。能跟著你們,我們真是太放心了。”
“沒有人會排斥讓自己變得更好,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辛媛媛在筆記里寫道。
臨近新年,辛媛媛讓阿明提交近期的心得體會,他告訴她:“如果寫完心得體會,還有時間,我給你寫封信。”
辛媛媛同志:
今天是我們認識的兩個月零十三天,挺快的。幾個月前,我還是一個十六歲放蕩不羈的男孩兒。因為犯罪,被公安抓,被檢察院審。我以為,我又要進去坐牢了。沒想到,檢察官給我了一次附條件不起訴的機會。還記得當時第一次見面,是在檢察院進行幫教簽約,你作為我的幫教社工,正式簽了約。第二次見面,我們一起聊一些不著邊的東西。很聊得來。雖然你三十多歲了,但還跟少女一樣開開心心的,一起聊天,沒事就愛八卦我的事。
……
現在,我從幫教對象變為社工見習生,記得有次我跟你一起去走訪困境兒童,在沒有遇見困境兒童之前,我以為自己是最慘的。可是,當我看見一個沒有父母的娃,每天和婆婆擠在一個腳都沒地方放的房間,偷盜、逃學、離家出走,已然成為了一個邊緣少年時,我才知道,這個世界上,比我慘的人還有很多。
我擁有健康,我擁有父母,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卻不珍惜。每天抱怨這抱怨那,忘記自己是幸福的,還去犯罪。自從走訪了困境兒童,我改變了我的想法。我想幫助他,幫助更多的人,哪怕是一點點,我也感覺特別滿足。如果身邊的朋友遇到困難,我會學習社工的做法,根據需求去幫助;看到身邊的朋友在違法犯罪邊緣游走時,我會勸告他,盡力去幫他走上正軌。
……
最后,我想跟你說:不要每天把時間都放在工作上,能推的就推了,多陪陪孩子,陪伴真的很重要。還有白哥,也別眼里全是工作,多陪陪孩子,父親在家庭中有很重要的作用。
……今天是二〇二〇年最后一天,開開心心。再見面就是二〇二一年了,辛媛媛同志。
據了解,辛媛媛所在的社工組織,從二〇一八年起聚焦犯罪未成年人幫教,截至目前,已直接接觸八百三十四名犯罪的少年。八百三十四名少年的背后,是八百三十四個值得人們反思的故事。阿明的故事,只是其中之一。像壹心社工這樣聚焦涉罪未成年人幫教的非營利性公益機構,目前并沒有官方公布的精確統計數據,但從公開的司法實踐和媒體報道中,可以推斷其發展現狀和規模。
——全國檢察機關推動“督促監護令”“家庭教育指導”等措施時,都需依托社工組織、社區服務機構等實施具體幫教。
——近年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案件數量激增,二〇二三年達二點四萬件,這類案件往往需要與公益機構合作。浙江省和北京市檢察機關在辦理兒童個人信息保護案件時,聯合社工組織、基金會等機構提供支持。根據江蘇省檢察機關二〇二三年的數據,全省共引入一百一十四個社工組織參與辦理六百八十四起涉未成年人案件。
而以壹心社工為例,近五年,每一年他們幫教的“附條件不起訴”的涉罪未成年人就有五十到六十人,來源甚至覆蓋全國。
二 土壤
1
重慶市九龍坡區某社區服務中心二樓——壹心社工機構就在這里,它的場地來自社區的無償支持。走進機構大門,墻上的一排大字格外引人注目:社會組織在基層治理中開花結果。基層豐富的法治實踐,正是司法社工這一新興職業生根發芽的肥沃土壤。二〇二五年春節后,每月一次的集中幫教活動如期舉辦。這次活動的主要內容是涂鴉。
一張橢圓形的長桌,圍坐著六個男孩,他們都是機構里的幫教對象。在這里,一個司法社工在同一時間段可能會幫教五到六個少年,一般來說,這些少年都是“同案嫌犯”。少年們的幫教記錄,都被歸檔在一個個藍色的文件盒里。在這里,“微罪不訴”的一般是三個月的幫教期,“附條件不起訴”的,則可能是六個月,甚至更長。幫教期內,司法社工撰寫社會調查報告,就涉罪未成年人開展詳細的調查了解,幫助檢察院等有關部門進行司法決策,研判他們是否適用非監禁刑罰;觀察研究幫教對象心理及性格特點,“因地制宜”開展各種幫教活動;定時家訪,與幫教對象及其監護人談話,深入了解幫教對象的行為及活動,適時進行心理評估和行為糾正。
涂鴉是常見的一種幫教方式。一張A4紙,各種顏料,少年可以按照司法社工的提示,隨心所欲地在紙上涂抹,描畫自己心里最真實的世界。
心理學認為,對于未成年人,涂鴉有著情感表達、自我認知與反思、藝術療愈、培養創造力與專注力、社會融入等許多重要作用。不僅僅是一類藝術表達,更是一種心理和社會干預手段,能夠幫助未成年人更好地回歸正軌。
但組織“涂鴉”這樣看似有趣的“集體活動”,卻并不容易,最大的問題來自少年們的“不守時”。遲到半個小時以上,很是常見。
“有的時候,活動甚至會分兩批次進行——先到的幾個人先開始。”辛媛媛的同事小張說。
家長的重視程度直接影響到幫教活動的質量。有的家長經歷過孩子的失足之痛后,非常重視檢察院給予孩子的這次觀護幫教機會,即使孩子一心貪玩,家長也會想盡辦法,親自把孩子送到社工機構參加活動。但有的家庭本已破碎不堪,闖禍的孩子便是“雪上加霜”的存在。有時,檢察官和司法社工試圖勸說家長讓尚未成年的孩子去讀個職業技術學校,以便掌握一門謀生手段,這樣的提議也被斷然拒絕。“他都這樣了,我再投幾千塊錢進去,也是打水漂!”更有甚者,孩子徹夜不歸,家長無法掌握孩子的動向,不知道他身處何地、正在干什么,只能向司法社工或者檢察官求助。
參加這次幫教活動的六個男孩子,一眼看去,與普通少年無異,只是,他們眼神里時不時露出的迷茫和焦慮,并不屬于他們現在的年齡。有人之前染過發,從斑駁的發根能夠瞧得出來。
隨心隨性的涂鴉,半個小時后結束了,少年們說著笑著紛紛“交卷”。辛媛媛一張張快速過目,很好,沒有什么陰暗或過激的顯示。這代表著前段時間的幫教,對他們的心境修復是有效的。
“莎姐”團隊的孫文靜檢察官參加了這次幫教活動,她坐在辛媛媛旁邊。涉罪少年們都喜歡稱呼她們為“姐姐”。
本次既定的幫教任務完成后,辛媛媛開始鼓勵少年們說說最近碰到的困難,或者說“煩心事”。片刻的沉寂后,有一個少年舉手,他說自己工作中碰到了一點兒“麻煩”,辛媛媛和孫檢察官悄然對視了一下,辛媛媛心里咯噔一下,這個孩子不會是又闖了什么禍吧?但她還是故作鎮靜地揮揮手,讓他展開說說。少年有點兒郁悶地講,最近他打工的那個便利店又拖欠他一個月的工資。聞言,辛媛媛和孫檢察官微微松了口氣,總算沒有犯事,但拖欠員工工資的事情,必須要找老板甚至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按照法律規定,十六至十八歲未成年人可以在普通企業(如零售、餐飲、文職)工作,但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保障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且不得安排夜班。但在現實中,這些勞動保障條款卻很難做到。在幫教過程中,日常出現的負面情緒會影響涉罪未成年人的思想轉化,甚至觸發新的危機。
有人開了頭,大家的話匣子一下子就打開了,另一個少年懊惱地說起自己因為貪圖便宜,買到了“贓車”,結果警察找上門,錢車兩空。辛媛媛借機再次進行普法教育:“所以我們日常生活中不能貪圖小便宜,天上不會掉餡餅。每件事情我們都要走合法途徑。”
孫檢察官鼓勵少年們積極融入社會,但她也專門提醒,國家有規定,十六至十八歲的未成年人不能去娛樂場所工作。她在走訪中發現,有的孩子在酒吧里當服務員,這也是違規的:娛樂場所人員流動性大,打架斗毆、性騷擾等治安事件發生概率較高,未成年人缺乏應對經驗,可能成為受害者或被迫卷入違法行為。
下午四點半,少年們一個個道別離開,辛媛媛和孫檢察官站在門口不停叮囑著:“不要在外面瞎晃,早點兒回家!”
2
孫檢察官曾寫過一封信給一位涉罪未成年人,信中有這樣一段內容:
……我想到自己辦理過的上百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案件背后都會有一個不幸福甚至破裂的家庭。《三字經》里有云:“人之初,性本善”,孩子本性是善良的,他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不能說全是父母的過錯,但父母卻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孩子就是父母的影子。在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父母的思想、所作所為都會潛移默化他們幼小的心靈,他們會無意識地模仿。家庭暴力、父母婚姻動蕩不僅會讓他們感到痛苦,還會將他的性格引至暴戾,情緒易沖動且做事不考慮后果。“沒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幸的孩子”,我真心希望每一個孩子都出生在一個有愛心的家庭,希望每一位父母都懂得如何呵護孩子、教育孩子……
近年來,來自廣東、北京、湖南及東北地區的數據顯示,涉罪未成年人中單親家庭的比例較高。北京、深圳、廣州等地區的調查則進一步表明,單親家庭可能因為經濟壓力、監護缺失或情感支持不足,增加未成年人犯罪的風險,單親家庭背景的涉罪未成年人占比可達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而來自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2020年)和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21年)的調查則顯示,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多從事低收入或不穩定的工作。就像壹心社工機構的統計,他們幫教的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長,多是建筑工人、水電工、服務業從業者或個體經營戶。部分父母失業或從事臨時工作,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影響子女成長環境。而且父母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可能缺乏對子女的有效教育和引導。
在浙江某地級市,畢業于社工專業的大學生小吳,從二〇一九年起開始從事司法社工職業,她的家訪中,所見屢屢觸目驚心。
在一位被民警定義為“盜竊慣犯”的涉罪少年家里,堆滿了紙箱和空塑料瓶,壓根兒沒有一塊空地——少年那年逾八十的曾祖母每天都要拄著拐杖外出撿廢品、賣廢品,他的祖父母數年前去世,父親在杭州“下力”,每個月寄幾百塊錢回來,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不知所終——據說被人販子拐走了。頭腦還算得清醒的曾祖母一個勁兒跟小吳說:“娃娃不壞,他很孝順,有了錢也不亂花。看吧,我身上這件羽絨服,還是娃娃給我買的。他從小就跟我說,祖祖對我好,我長大也要對祖祖好。”
她還家訪過一位聚眾傷人的“女校霸”曉麗。與別人口中描述的那個“無惡不作”的“壞女孩”不同,在那棟老廠舊宿舍看到的曉麗,安安靜靜地坐在父親身旁。曉麗的父親,已經年過六旬,因為曾經的腦梗,半邊身子不靈活,不到四十歲的母親則坐在板凳上笑個不停。整個客廳,除了一臺老舊的電視機,一個短沙發,幾乎沒有什么家具。小吳這才知道,曉麗一家屬于低保戶,父親常年生病,而母親有智障。因為長期放任自流,加之青春期的叛逆,“社會化”的曉麗逐漸走上了“校園霸凌”的道路,并和幾個女生一起犯下了故意傷人的罪行。但家中的窘迫、父母的失能,曉麗全都知曉,并且,努力地幫襯著。鄰居們都知道,曉麗很能干,六歲就會做飯,十歲的時候,放學擱下書包就立馬干家務,利索地給滾了一身泥的母親換衣服。同學、老師、民警和檢察官所說的曉麗,與鄰居們口中的曉麗,似乎是兩個人——一個驕橫殘酷缺乏同理心,另一個則顧家體貼孝順。
小吳也走進過位于“黃金地段”的獨棟別墅。涉罪少年小藤的父親穿著一身價值過萬的高級定制款西裝,坐在一樓寬敞豪華的大廳侃侃而談,一旁坐著小藤二十出頭的繼母——據說,這已經是小藤父親的第四任妻子。小藤的母親,在他只有六歲大的時候,就被“掃地出門”。三個阿姨在這棟豪宅里不停忙碌著。小吳覺得,小藤父親談到孩子的幫教問題,也像是平日談生意一般——“你如果讓小藤順利過關,那我就好好答謝……”“辦成這件事需要人脈吧,要多少?我都出得起……”可就是這樣看似極其優越的家庭環境,依然育出屢次做錯事的小藤。不到十一歲,與同學打架,傷到了對方眼睛,最后以高額賠償了事;不到十三歲,參與一起對未成年人的性侵,因為年齡太小且未遂,免于刑事處罰,被送往司法系統專為十二歲以上十四歲以下的涉罪未成年人設立的“特殊學校”;十六歲,參與一起店鋪盜竊案……末了,小吳問這位財大氣粗的中年男人:“您知道小藤有什么興趣愛好嗎?”他一下子愣住了,然后連連搖頭。
就像辛媛媛曾幫帶的阿明,他的父母從事著搬運、保潔等工作,除了春節,幾乎全年無休,更沒有陪伴孩子的時間。老張說:“搬運工作雖然苦,但只要好好搬,還是能掙不少錢,阿明小的時候還會幫我們搬。讀了初二,這孩子慢慢開始撒謊了,跟我們說放學去打球,其實是和壞孩子一起出去耍,家也不回,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
“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老張這句話,曾深深刺痛過辛媛媛。孩子的罪與罰,到底是叛逆之過?還是父母之責?
有人說:“犯罪的孩子,其實本身就是受害人。”
司法社工雅茹曾在機構公眾號上講述過一次陪護經歷。
二〇二一年六月,雅茹接到通知,代表機構到某區看守所為一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合適成年人到場服務,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去看守所的路上,雅茹從檢察官那里知曉了這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況。他叫小林,今年十六歲,涉嫌搶劫罪。
小林早年是個留守兒童,父母一直在重慶主城打工,他從小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小林不喜歡學習,交往了很多“社會上的朋友”,每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戲。漸漸地,他覺得讀書不如賺錢來得實際——有了錢,就能買自己想買的東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知道孫子走了歪路,可爺爺奶奶年紀大了,也管不住他。小林初中還沒讀完就輟學了,來到主城和父母一起打工。小林有一個弟弟,但他和弟弟并不親近。由爺爺奶奶一手帶大的小林,與出生后跟著父母在大城市生活的弟弟,有著一道看不見摸不著的隔閡。
這一次小林犯罪,之所以需要雅茹作為合適成年人到場,是因為小林的父母沒有時間到場。
在看守所的訊問室,雅茹見到了小林。她對他點點頭,打了個招呼。小林戴著一副眼鏡,看上去很斯文,眉眼滿是書生氣,并不像一般人所認知的“少年犯”。特殊時期,小林戴著口罩,雅茹無法看出他的表情。如果在大街上見到這樣的少年,會認為這只是個單純的“高中生”,根本不會把他與性質惡劣的“仙人跳”、搶劫聯想到一起。
訊問開始,檢察官與小林一問一答。小林告訴檢察官,自己在主城找了個送快遞的工作,一個月有六千塊錢的收入,還談了一個女朋友。盡管工資較為可觀,但當他的朋友小陳提出策劃“仙人跳”并實施搶劫的時候,他還是起了貪念,答應了下來,并合伙實施了犯罪。
看著小林稚氣的模樣,雅茹從心里生出一番難過。當初,他作為一個留守兒童,身邊只有爺爺奶奶,他是否羨慕過別的孩子有父母疼愛?是否在被同學欺負的時候,埋怨父母不曾保護過自己?是否在青春叛逆期到來的時候,期待過父母的關注和鼓勵?
父母在小林的生命里,一直是一對缺席者。他的童年,他們缺席;他一點點長大,他們缺席;他身陷牢獄之災,他們依然缺席。所以,他的訊問,是由一個陌生的成年人陪同,在看守所里看著他向檢察官供述一切,以確保他的合法權益沒有受到侵害。
但是,父母角色的缺位,家庭教育的缺失,并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理由。訊問結束前,檢察官問小林:“你還有什么想說的嗎?”
“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不該起貪念去做觸犯法律的事情,我已經深刻反省,今后不會再做這樣的事情,對于受害人我也愿意進行賠償。”小林回答。
通曉心理學的司法社工周亞也曾在機構公眾號上做過一個細致的場景記錄,讓人們看到一個在暴力、壓抑,以及自我封閉、自我否定中成長起來的少年——
在小郝到來前,司法社工周亞的耳邊,一直縈繞著檢察官沉重的聲音:“這個孩子,很有可能再次被關押……”
少年小郝,因涉嫌盜竊罪,處于起訴階段,因查出之前的盜竊情節,他很有可能再次失去自由。小郝的父親在監獄服刑,母親因為上班請不了假——這是家中唯一的生計來源,因此只有他一個人在檢察院接受訊問。和雅茹一樣,周亞特意前來,為小郝提供合適成年人到場服務。
就在周亞為這個涉罪少年的未來深感不安時,小郝卻不慌不忙地朝她們走來。他的神情里,沒有任何緊張或畏懼。周亞悄然打量著小郝,只見他身穿米白色衛衣,頭戴黑色針織帽子,隱約能看到帽子里的頭發編著很多辮子。
檢察官對小郝說:“因為你媽媽上班來不了,所以我們請了社工作為合適成年人,你有意見嗎?”周亞向他打招呼,小郝看向她,聲音低沉地回答說:“沒有意見。”訊問正式開始。
二〇一九年,小郝伙同他人盜走一輛摩托車,并將盜竊的車賣了兩千多元,此事似乎安然過去。一年后,小郝抱著僥幸心理,和另外兩個朋友商量著再干一次。某天凌晨,三人合伙盜走一輛價值三千多元的摩托車,小郝以兩千五百元轉手賣給了摩托車二手車店,三人一起分贓。小郝本想就此收手,卻沒想到案發半個多月后,被警察抓獲。
“你這次是指使他人盜竊,你知道嗎?”檢察官說。
小郝回答:“現在知道了。”
“你為什么這么做?你知道盜竊是不對的嗎?”
“我當時電腦顯示屏壞了,也沒有想這么多,就想自己掙點兒錢把顯示屏修好。”
“你的家人呢?需要錢,為什么不找家人?”
“我媽本來就不喜歡我打游戲,再加上她工作也辛苦,經常在我面前說她很累,我不好意思開口向她要,有什么事情我也不想跟她說……”
說到這里,小郝欲言又止,低下頭,玩自己的手指。周亞眼前,立時出現了一個被生活之苦折磨得筋疲力盡的中年女人,以及一個早熟卻無奈的少年。或許,家人并不是小郝所能依靠的,他能靠的,唯有自己。
“我這十幾年生日的愿望都是‘爸爸去死’!”沉默片刻,小郝突然說,“爸爸一直都在打罵我和媽媽,像惡夢一般的童年,我逃不掉!”
在小郝的講述中,爸爸是個惡魔。他經常賭博,煙不離手,爛醉如泥。他打牌輸錢,酩酊大醉回到家,對家人拳腳相加。小郝的童年記憶里,幾乎都是爸爸的謾罵聲,媽媽的哭喊聲。小郝和媽媽經常傷痕累累。而這一切,親朋好友和鄰居早已習以為常,卻無能為力。
“媽媽抱怨自己的命不好,遇上這樣一個男人。”
媽媽賺錢養家,將全部期望寄托在小郝身上。在媽媽的期許里,小郝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除了成績優異,他還學習繪畫,有自己的特長。隨著一天天長大,小郝越來越無法忍受爸爸的暴力,多次要求媽媽帶著自己逃離這個家,但每次都被媽媽勸說“要忍耐”。當小郝進入青春期,他早已在家暴、受傷這個循環中,習得了來自家庭的憤怒,轉而靠向另一個極端——變得異常沉默寡言,連和媽媽都不再親密。
初二那年,小郝的“生日愿望”終于實現了——爸爸因犯罪被判刑八年。這個少年“重獲新生”,他開始做以前不敢做的事,上網,打游戲,和朋友吃喝,在外過夜……在校園里,小郝由一個校園欺凌的受害者,慢慢轉變為“霸凌者”。爸爸坐牢以后,他終于“不再懼怕”。他主動結識社會青年,把自己也打扮成社會青年的模樣,臟辮文身,恐嚇欺負過他的同學。徹底“轉變”的小郝最終輟學,并一步步走上邪路。
小郝的講述,令周亞很是難過。小郝從小生活在爸爸的暴力下,被馴服,被恐嚇,爸爸是他生命中的陰影。不自覺的言傳身教,長大的孩子,變成了最討厭的爸爸——他用爸爸一樣的暴力行為恐嚇同學,保護脆弱的自己。是的,在孤獨、壓抑、恐懼、害怕的混合情緒中,小郝變成了向外攻擊的爸爸、向內攻擊的媽媽的“集合體”。
創建現代社會學習理論的心理學大師班杜拉認為:在社會情境中人的大多數行為都是通過觀察學會的。學習者在觀察學習中無需直接作出反應,也不必親身體驗直接的強化,而只需要通過觀察他人接受一定的強化來進行學習。人的思維、情感和行為也能像受直接經驗影響一樣顯著地受觀察活動的影響,他們選擇著、組織著并轉變著作用于他們的刺激物,是認知、行為和環境諸多決定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在交互決定論的進程中,人和他們的環境是彼此交互決定的因素。
也就是說,個人成長的環境是以富有生命力的方式影響著其中的人,個體在觀察中學習并將其觀察內化于認知、情感和行為。
3
青少年犯罪,是當今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社會難題,有人甚至將其與環境污染、吸毒販毒并列稱為“世界三大公害”。
在未成年人檢察團隊志愿者、重慶知名律師楊朝敏看來,未成年人犯罪是一個系統性社會問題。原生家庭,就是未成年人生長的土壤,如果土壤壞了,未成年人就很可能走向犯罪。
這些年,楊朝敏曾目睹很多令人嘆息的場景:
——某涉罪未成年人,成長在問題家庭里,沒有正常的家教素養,不懂得自尊,也不懂得尊重別人,一直是學校里令人頭痛的人物,甚至對任課老師大打出手。
——一個十幾歲的女孩,在法庭上瑟瑟發抖地看著父母“踢皮球”。是的,在父母打“離婚官司”的現場,她就是那個被踢來踢去的皮球,父親不要,母親也不要。面對兩個成年人吵架推諉的場景,法官勃然大怒。女孩最終被判給女方。盡管如此,所有人心里都直打鼓,不知道這女孩能不能得到父母的善待,不知道這位只替自己著想的母親,能不能擔起為人之母的責任來。
“作為父母,首先要有責任感。”楊朝敏感嘆道。
在楊朝敏的視野里,日常生活就有很多不盡人意的地方。他曾在一個大型商場里看到,一個兩三歲的女孩蹦跳著在男廁所里玩,父親站在不遠處自顧自打電話,母親則懷抱更小的孩子刷著手機。他們似乎從未考慮過,那么小的孩子獨自玩耍是否安全,以及最重要的——女孩自小的性別意識培養。
楊朝敏曾接到一位父親的求助。這是一位長年在建筑工地忙碌的中年男人,雖然只有四十多歲,生活的艱難磨礪,卻讓他早早衰老,兩鬢斑白,滿面皺紋,一眼看去,就像個花甲之年的老人。
“救救我的孩子,他還那么小!”這位父親請求楊朝敏,語氣中充滿著悔恨。
因為成日困于生存,這位離家打工的父親根本無暇顧及自己尚未長大的兒子小華。十六歲的小華在主城一所旅游職業學校就讀,為了多掙一點兒錢,晚上悄悄在夜店打工。長期耳濡目染光怪陸離的夜生活,他稚嫩的心越來越野。暗地里,也有魔鬼的眼睛悄悄盯上了他——許多販毒者和吸毒者利用未成年人的懵懂無知,完成買賣毒品的種種隱秘環節。就像阿明,最早也曾因此“誤打誤撞”涉嫌犯罪。
那天晚上,有吸毒者拿錢讓小華幫忙去某個地方“取貨”。小華知道販毒吸毒是犯罪行為,但他覺得自己只是幫忙取貨,應該沒問題,何況還有二百元外快可以掙。但他不知道的是,警察早已在那個窩點布控,小華剛剛完成交易,便當場被捕——那個吸毒者因為不放心,專門找人一路跟著小華,遠遠看見小華被抓,那人立刻回夜店通風報信,幾個人作鳥獸散。小華萬萬沒想到,自己的行為竟然直接涉嫌犯罪,即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小華的經歷讓楊朝敏心情沉重,苦苦哀求的小華父親更讓他生出悲憫之心。他決定為小華充當辯護律師,希望給孩子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在楊朝敏的努力下,小華最終被判處緩刑。結案時,小華依然在學校念書,沒有因此失學。
雖然,涉罪未成年人所處的家庭往往比較貧窮或者說“不富裕”,但富裕的家庭,甚至父母管教嚴格的家庭,依然可能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
楊朝敏給一位特殊的“綁架嫌犯”當過辯護律師。
小曾出生在一個富貴之家,父母把他送進當地最好的私立學校讀高中。因為青春期的逆反心理,剛升入高二的小曾偏偏聽不進父母之言,常常和“社會上的朋友”一起打牌、喝酒,甚至常常逃學。小曾父親為了“管住”孩子,采取“不給錢”的辦法。這樣一來,平日花錢如流水的小曾就開始頻繁接觸“網貸”。越滾越大的網貸雪球最終驚動了父親。盛怒之下,這位父親竟然派出自己廠子里的工人前去警告放蕩不羈的小曾:“如果不聽話,就殺了你!”威脅并沒有嚇到小曾,他反而變本加厲。他偽造房產證,拿到“小貸公司”去行騙,一下子就被拆穿了。一計不成生二計,他又把假房產證拿去騙親戚。這一招有效,大家知道小曾家里有錢,遇到臨時周轉問題,拿出一套房子來抵押還是可能的。但騙局很快也被拆穿。為了弄到錢,信用破產的小曾伙同兩名二十多歲的社會人員,綁架了自己班里一名同學——據他觀察,這個同學家里特別有錢。雖然,三名綁架者一再要求受害人父母“只拿錢,不報警”,但是因為“綁匪”開口就要一百萬,思慮再三,受害人父母還是選擇了報警。警方先是抓住了另外兩名同案犯,又根據供述,逮捕了小曾。
楊朝敏見到小曾是在看守所里。見到律師來了,因為案情重大無法取保候審的小曾還一個勁兒抱怨:“這個地方吃不好睡不好,能不能改善一下條件……”這些言語,讓楊朝敏又好氣又可嘆。楊朝敏告訴小曾,現在的情況,就是對他做事膽大妄為、不計后果的懲罰,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事情說清楚,爭取寬大處理。
“非常遺憾,作為已年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由于犯下的重罪,小曾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楊朝敏說。
長期以來,志愿者楊朝敏把自己視為“司法社工”中的一員,尤其關注未成年人犯罪。他的“法律援助”,一共有兩極,一極指向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對于主犯,該嚴懲的嚴懲;對于從犯,能挽救的挽救”;另一極指向救助受害人,“他們是暴力犯罪、性侵案件中的弱勢群體,尤其是未成年人”。
“今天的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個特點,施害者是未成年人,受害人也往往是未成年人。我們說保護未成年人,受害的未成年人更應該受到保護和幫助。”楊朝敏說。
數年間,楊朝敏救助過的受害人已經數不過來,其中,有被同學剪傷胸部的無助女生,有被“閨蜜”出賣而遭到侵犯的少女……受害人里,未成年女孩數量龐大。
“家長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身體的創傷,可以療愈,心靈的創傷,則久久難以彌合。”這是楊朝敏對父母們的告誡。
心理創傷的修復,確實是一個漫長而艱難的過程。
在北方某大城市,司法社工李翠一早便往小玉的住所趕去。從李翠租住的小區到小玉的家,需要轉三趟公交車,耗時一個多小時。而且,小玉的家在一棟舊居民樓的六樓。七月的天氣,一口氣爬上去,一定汗流浹背。
這些體力上的辛苦,李翠并沒有放在心上。作為一個大學時就讀心理系的專業心理咨詢師,她覺得,最難的還是小玉心境的轉變。
十三歲的小玉是一起性侵案的受害者。案件發生在半年前,施害者也是未成年人。在那個窄逼的房間里,李翠見到小玉。她穿著一件寬大的睡裙,緊緊摟抱著一個熊貓玩偶。看著李翠走近,她下意識地后退幾步,直到觸碰了身后的衣柜。看著小玉一臉的緊張,李翠微笑著坐到旁邊的椅子上,然后從口袋里掏出兩根棒棒糖,把其中一根遞給小玉,說:“星空棒棒糖,你看,這里面有好多星星,不但好看,而且好吃。”小玉猶豫地接下棒棒糖,不安地看著李翠。李翠明白,小玉這是在擔心,擔心又要問到她那段可怕的經歷——每復述一次,每觸到其中一個不堪的細節,還未愈合的傷口就被撕開一次,疼。在這半年的時間里,可憐的女孩子歷經陳述經過、取證等流程,也曾為了減少法庭陳述時的“二次創傷”,在專業人士指導下通過模擬演練做過許多心理建設。根據機構的了解,小玉的身體經過治療已經恢復,只是心理創傷還需要慢慢療愈。
李翠吃著棒棒糖,輕柔地說:“小玉,你知道嗎,我以前讀書的時候也老被同學欺負,后來長大了變強了,小時候的事就慢慢過去了。”
“哦。”小玉若有所思地點點頭。她的表情慢慢放松,也跟著吃起了手里的棒棒糖。
在與小玉交流的過程中,李翠一直用非評判性的態度認真傾聽,不去打斷或質疑孩子的講述。李翠的態度,讓小玉漸漸放下戒備。
小玉告訴李翠,她這段時間幾乎每天晚上都做噩夢,夢境大多是一個怪獸追著她跑,她別無去路,只能從懸崖上跳下去……因為害怕做噩夢,她不敢關燈睡覺,但這又引起了媽媽的責罵——發生這件事情,媽媽很生氣,她說,如果你不跟那些男生瘋玩兒,如果你不跟他們出去,你怎么會出這么大的事情?媽媽還說,以后沒有人要你了。
小玉還告訴李翠,她現在很怕聞到煙味兒——因為那個男生侵犯她的時候,他的校服上就有濃烈的煙味兒。但是爸爸喜歡抽煙,客廳里滿是那個氣味,所以她只好躲在自己的房間里。況且,自從她出事以后,平日里經常為一點兒小事吵架的爸媽,現在幾乎天天都要為她的事情大吵一頓。她必須藏起來。
“沒事兒,一切都在慢慢過去。”一邊說,李翠一邊伸手想要攬攬小玉的肩。沒有想到,剛一觸碰,小玉便像觸電一般閃開。李翠明白,因為這場劫難,年幼的小玉不僅產生了固化的侵入性記憶,而且因為心理上的過度警覺,對肢體接觸異常敏感。
幾天后,李翠特意把小玉的父母約到社工機構,與他們進行了一次深入的溝通。李翠告訴他們,現在要做的,是齊心協力把孩子拖出心靈的泥潭——被侵犯,不是孩子的錯,不能反復強化某些“傳統觀念”,讓孩子覺得自己“臟了”;要更加關心愛護孩子,好好回應孩子的情緒(避免責備或過度保護),處理好自身的憤怒或內疚;日常多多觀察孩子的細節,預防自傷或自殺風險;與社會、學校聯動,確保孩子在學習、社交中不被孤立和欺凌。最重要的是,以這次事件為契機,改善親子溝通,修復因創傷而受損的家庭關系。對于李翠的這些建議,小玉父母表示完全接受。
接下來,李翠每周與小玉會面三次,循序漸進地對小玉進行心理疏導。
她告訴小玉,噩夢是大腦對于創傷的正常應對機制,當傷口在時間的推移下慢慢愈合,噩夢也就不見了。
她教小玉調節情緒,深呼吸、正念放松,緩解焦慮。
她帶著小玉去游樂場和公園,用游戲、繪畫等方式逐步處理創傷記憶。
她使用情緒卡片、繪本或角色扮演,幫助小玉命名和表達復雜情感。
她協助小玉重建認知,挑戰自責或羞恥的觀念,重塑積極的生活態度。
雖然,要一個被嚴重傷害的少女快速走出困境是不現實的,小玉的改變也是一點一滴的,但一切終究在慢慢好轉。比如,小玉說,噩夢里,她被追趕到懸崖邊的時候,肩膀上一下子長出了翅膀,她飛離了險境。比如,小玉感覺媽媽很少罵她了,還鼓勵她一切往前看。比如,她慢慢不再害怕煙味兒了,雖然父親已經很少在家里吸煙。再比如,她雖然很不愿意接觸男同學,但他們向她借紙筆之類的小東西,跟她說話,她已經能應對了……
那天離開時,李翠又收獲了一個驚喜,小玉主動走近她,淺淺地擁抱了她一下:“謝謝你,姐姐!”
三 他們
1
數年前,辛媛媛進入社工行列,恰逢她剛當上媽媽不久。因為處于哺乳期,在與合作的“甲方”交流時,辛媛媛常常懷抱孩子。看見她工作時丟不開孩子,有人會有微詞,覺得她作為社工還不夠“專業”。但辛媛媛卻認為,“人性”才是第一位的,社工更應該溫暖有人情味,不僅對其他人好,更應該對身邊人好。絕大多數情況下,社工尤其是司法社工,情感是他們推動工作的關鍵。
原本,出生于一九八八年的辛媛媛是一名刑偵大隊的警察。她和愛人原是警校同學,大學畢業后,他回到故鄉重慶,而她留在了北方。為了成全愛情,她辭職來到重慶,從一名警察變成一個“自由職業者”。但細細剖開來看,辛媛媛的這個重大選擇也不僅僅為了“愛情”。在這以前,父親為她規劃了一切,從小到大,無論是學習、工作,幾乎事無巨細。辛媛媛常常對朋友們說,她是真正的“卷王一代”。家、補習班、學校,是她中學時代的“三點一線”。辛媛媛認為,從心理學來看,從辭職到做社工,也是為了脫離與父親的“共生”——過去的二十多年,她似乎一直活在“爸爸的理想中”。
或許與所學的“勞教管理”專業有關,辛媛媛對心理學格外感興趣,大學時就考取了心理咨詢師資格證,平時極喜歡讀榮格等人的著作。來到重慶不久,辛媛媛就到民政局去做了社工,服務的行業與婚姻家庭相關。
當下,社工的報考級別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初級)、“社會工作師”(中級)和“高級社會工作師”(高級)三類。在“中級社工”辛媛媛看來,中國的社工門檻較低——就像初級社工,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四年,或者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二年,都可以報考。雖然,目前并沒有直接的官方數據顯示中級社工在所有社工中的具體比例,但從歷年社工考試的通過率來看,中級社工的通過率相對較低,通常在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間——這間接可以證明中級社工的獲取難度較大,可能在整個社工群體中占比較小。一般認為,隨著社會工作行業的不斷發展,對中級和高級社工的需求逐漸增加,但初級社工仍然是行業的主力。
婚姻家庭的社會服務并沒有讓辛媛媛特別興奮。她喜歡實實在在做事,并且發揮她的專長,不僅與心理有關,也與司法相關。轉戰司法社工,她最早接觸到的是“困境兒童”。
困境兒童,通常指的是那些因為家庭、經濟、社會等原因處于不利境地的孩子,比如孤兒、貧困兒童、留守兒童等等。研究表明,“困境兒童”與“未成年人犯罪”之間存在復雜且多層次的關聯,這種關聯往往通過社會、經濟、心理和教育等多重因素相互交織。
比如,許多困境兒童因家庭破裂、父母去世、遺棄、父母長期外出務工或家庭暴力等原因,缺乏穩定的監護和情感支持。監護缺失可能導致兒童缺乏行為規范和道德引導,容易受到不良社會環境影響(如接觸犯罪團伙),或因情感孤獨而通過極端行為尋求關注。來自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的報告顯示,留守兒童犯罪率顯著高于普通未成年人群體。
再比如,貧困家庭兒童可能面臨生存壓力,被迫輟學、打工甚至參與非法活動(如盜竊、販毒)以維持生計。經濟困境導致教育機會減少,限制了兒童通過正規途徑實現社會流動的可能性,并且,脫離主流教育體系后,可能在社會邊緣化中形成反社會價值觀,從而增加犯罪風險。
但是,困境兒童與犯罪之間并非直接因果關系,而是風險因素的疊加。許多困境兒童在家庭、社區或公益組織的支持下仍能健康成長。
對聚焦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社工來說,他們的工作范圍,除了幫教涉罪未成年人,救助受害人,還有救助困境兒童,以及關注“邊緣青少年”。
在社工機構,辛媛媛聽說過許多關于“困境兒童”的故事,雅茹還曾以第一人稱記錄過自己的一次探訪經歷:
——七歲的小杭,家里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姐姐,因出車禍癱瘓在床,不能自理。還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哥哥,與其年齡相近,未讀書。我第一次家訪時,小杭的爸爸正在一邊看電視一邊包餃子,旁邊坐了一個小男孩,正是小杭的哥哥。家里一共有兩間房,其中一間的門關著,那是姐姐的房間。客廳還擺了一張約一米五長的小床。目前小杭和爸爸媽媽一起住一間。現在,家里生活主要依靠低保和婆婆爺爺的幫助。
“有想過出去工作嗎?”我問道。
小杭爸爸回答:“要照顧孩子,走不開,妻子先天脊椎有問題,也沒辦法長時間工作。”在和小杭爸爸的交流中可以看出,一家人雖然經濟拮據,但孩子還是在相對和諧的環境中成長的。
然而,這樣看似都還好的生活,卻讓我有種說不出緣由的不安。
這種不安感產生的緣由,在我詢問小杭的身體狀況時,爸爸的回答讓我明白這種感覺從何而來。
當時,小杭爸爸笑了笑,跟我說:“很健康,窮人家的孩子不會生病。”
這是一個充滿僥幸的回答,它讓我明白,這個看似四平八穩的小船,實際上無法抵抗任何突如其來的巨浪。
數次探訪后,雅茹開始深入思考一個問題:對于困境兒童來說,他們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最終,她想出了一個模糊的答案,這就是:有希望的未來。
在雅茹看來,有希望就是家庭敢于想象孩子可能出現的問題。比如,能夠去考慮孩子會不會生病的問題,可以去盤算孩子未來的學費怎么解決,孩子再長大些該睡在哪里……再比如,這些家庭對待生活不再是“見招拆招”,能為孩子做更為長遠的打算。
截止到二〇二一年四月,雅茹負責服務登記在冊的困境兒童共一百一十四名。“實際上,并不只是一百一十四名兒童的困難,而是一百一十四個家庭的困難。”
初入社工機構,辛媛媛曾幫助過一名“困境兒童”。那是一個十一歲的男孩,父親在監獄里服刑,母親患有精神疾病,平日生活不能自理。在辛媛媛的協調幫助下,這位母親被送入專門機構護理。關于孩子的去處,有關部門一開始就考慮把孩子暫時托付給大伯,但大伯總是提出一些過高的利益要求,一番博弈之后,還是由大伯充當了監護人。這個孩子跟辛媛媛等社工很親厚,后來也常常到機構找他們聊天講心事。辛媛媛明白,“困境兒童”以及他們身后的家庭,往往在經濟和精神上都承受著很大的壓力。
截至二〇二一年,全國共有兒童救助服務機構七百四十七個,其中包括兒童福利院和救助保護機構,也包含多個社工機構。特別是在上海、重慶等經濟發達地區和一些試點縣市,社工機構在困境兒童救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般認為,幫助“困境兒童”,要從三個方面出發:一是為單親家庭提供心理和經濟援助;二是幫助低收入家庭改善經濟狀況;三是通過社區和學校提供更多支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對于“困境兒童”的救助,一切都還在進行中,尚無完美的解決方案。社工作為專業的參與者,只能一點點在社會實踐中做出成效。“關注雖不能直接給困境兒童的生活帶來改變,但關注本身會是改變的開始,會給改變帶來可能。”也是從救助“困境兒童”開始,辛媛媛漸漸關注到涉罪未成年人幫教。
要看到,從事司法社會工作是一份具有挑戰性的有意義的職業,其價值體現在修復社會關系、預防犯罪長效化、彌補司法剛性缺陷等多重維度。
從個人成長角度來看,司法社工這個職業,更是多重能力的淬煉:
比如,長期接觸社會陰暗面(如性侵受害者創傷干預),倒逼自我心理調節能力提升,資深社工普遍展現出極強的情緒管理能力。
比如,通過處理家事調解、鄰里糾紛等個案,積累對基層社會矛盾的深刻認知。有報道稱,北京某司法社工參與撰寫的社區戒毒報告,曾獲市委政策研究室采納。
再比如,工作中時常需聯動公檢法、學校、企業等多方資源,這種資源網構建能力對個人職業發展具有“長尾價值”。
但是,目前社工與社區工作者一樣,屬于“體制外人員”,薪酬待遇不高,瑣事雜事很多。在忙忙碌碌但幾無進展的一天之后,回到機構的辛媛媛坐在工位上,看著周遭的空空蕩蕩,她會長嘆一口氣,然后陷入一番自我否定之中——瞧,自己成天跑跑顛顛,沒有發揮什么實質性的重要作用,沒有什么話語權,更談不上改變周遭的不如意。這些年干社工,辛媛媛也努力開眼看世界,從各種渠道了解其他國家尤其是歐美等發達國家的做法。
在國外,社會工作者在監護權或父母資格評估中通常扮演重要角色,其權力和職責因國家、地區的法律體系和具體案件性質而異。在大多數國家,剝奪或變更父母監護權的決定需通過司法程序,由法官根據證據(包括社工報告、專家證詞等)作出裁決;若兒童面臨即時危險,社工或兒童保護機構可能有權暫時監護,但后續仍需法院確認合法性;在離婚或家庭糾紛中,監護權判定通常由法院綜合考量多方因素(如社工報告、兒童意愿、父母經濟能力等)。國外的社工,其專業評估是司法決策的重要依據,且在社會事務中頗有話語權。
“中國的社工事業起步不久,還在發展中,我們不能一味向上,不能追求完美,而是做到盡量圓滿,讓社會更加和諧,盡力就好。”辛媛媛說。在她所認識的同行里,有不少人考上了公務員或事業編,有的憑借社工服務資歷進入社區成為“兩委”核心成員。
在社工機構,有人離去,有人留下,有人進來。“八〇后”辛媛媛很年輕,協助她的社工小張更年輕,是一位活潑開朗的“九〇后”。跟小張聊,聽到的更多是情懷和理想。
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顯示,二〇二二年涉罪未成年人幫教需求超六萬人次,而專業司法社工僅覆蓋約百分之四十,人才緊缺催生職業機遇。
2
奔忙于浙江某地級市的小吳,最早接觸到“社工”這個概念,是在二〇一四年播出的某部爆火美食紀錄片里展現的香港社工故事片段。那位社工進出之地,都是孤獨的空巢老人的家。因為熟悉所以熱絡,老人家把好心的社工當親人,珍藏的“媽媽菜”也憑著記憶一點點細致做出來,然后寵溺地看著那個頭發已經花白的“女兒”一口口吃下去。“媽媽輩”美食的探訪旅程,緊緊伴隨著社工對孤獨老人的貼心關愛。當屏幕出現那位儼然已經老去的社工,一手一腳教一位行動遲緩笨拙的老人跳交誼舞。“今天很開心哦……”老人咧開嘴笑了,社工也笑了。鏡頭到這里,小吳的眼淚一下子流了出來。
此時的小吳正值高三,她覺得當社工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是的,十七歲的少女突然明白了什么是“有意義”,她突然有了一個人生方向。她對班主任說起“社工”,這位快要退休的外語老師告訴小吳,大學里是有“社會工作”專業的,她可以去報考。
一九八八年,民政部資助北京大學一百萬元設立的社會工作專業,成為改革開放后的第一個社會工作專業。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建立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后,中國人民大學、吉林大學也先后建立了同樣的專業。經過師資培訓及課程準備,北京大學于一九八九年開始招收首批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本科生……如今,社會工作專業在全國共有三百多所大學開設,包括本科和專科院校。
起先,小吳的父母是不愿意讓她去讀“社工”專業的——這個專業冷門,不好找工作,而她是家里唯一的希望。小吳有一個不爭氣的哥哥,從初二開始就頻繁逃學、打游戲,與社會青年來往。兒子“廢了”,就只能一切靠女兒。轉機發生在她高考前兩個月。新來的社區居委會主任“盯上了”小吳的哥哥——一個典型的“邊緣青年”。旁人都說這個二十一歲的男孩“無可救藥”,但這位不到四十歲的居委會主任卻在他女朋友的一句話里,抓住了某個“閃光點”。“吳家哥哥不錯呢,我臉上的妝都是他化的。”居委會主任很快把這個不羈的男孩介紹給了一位知名化妝師——這位化妝師在少年時代也曾失足。不出一個月,小吳哥哥已經本分得像個鄰家男孩,手藝也開始漸漸上路。對于讓兒子走上正軌的居委會主任,小吳父母滿心感激也非常信任。小吳把自己的愿望小心翼翼地告訴了這個熱心人,得到了她的大力支持。
“就讓你家妹妹去念社工吧。七十二行,行行出狀元。”她對小吳父母說。
“行啊,主任這人行事最有把握。聽您的。”小吳的父親表態。父親是家里的頂梁柱,他既然同意了,就再無阻力。
事實上,從大四實習階段開始,小吳發現書本上的知識遠遠跟不上現實生活的復雜性。課堂上,老師講到解決鄰里矛盾有哪幾種方法,一二三四,每一條都有具體操作措施,看上去十分實用,但在現實里,一地雞毛拎不清是常態,書本上的方法措施在復雜情形面前統統失效。就連血緣相連的親情在一次次有意無意的損傷后,都會呈現出極致的無情。
——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有六個子女,但是六個子女都不愿贍養她,無奈之下,她只能把這件事情反映給街道。在專業社工的協調下,在社會上有頭有臉的子女們都表示不想把事情鬧大,承諾以后會好好對待老人。半年不到,老人被大兒媳婦趕出家門,卻沒有子女接收的事情又一次重現。老人憤怒地指控道:“十年前,我身體硬朗能幫他們做飯、帶孩子、打掃衛生,他們一個個爭著請我到家里去住。我年紀越來越大,他們就越來越嫌棄,還有一點兒感情和良心嗎?!我拼著這條老命不要,都要撕下這幾個畜生的臉面!”
——一個十六歲的男孩在公共場合實施偷盜,被人抓獲遭到群毆,重傷入院后,任憑民警給他的父母打多少電話,那對鐵了心的中年夫妻也不接。小吳上門訪談,才知道這對父母的心已經被學壞了的孩子給傷透。“從初一就開始偷東西,抓了又放出來,我們把他吊著打,還是屢教不改。如果有一天他死在外面,我們連尸都不會去收。”男孩的爸爸咬牙切齒。
——一個還沒滿十八歲的男孩在“朋友”的教唆下染上毒癮,為了獲取毒資,成為一個時時“順手牽羊”的慣偷。這不,回家吃午飯的鄰居把電動車停在樓下。男孩家住一樓,凌晨三點才回家的他還在睡覺,剛一睜眼,便在被窩里瞅見了那輛嶄新的電動車。他立時來了精神,翻身披衣下床,使出慣用伎倆,用最快的速度偷走并賣掉了那輛電動車。雖說沒有目睹愛車被盜,但鄰居對“偷兒”是誰,心知肚明,因為“兔子常吃窩邊草”。鄰居在墻根下指桑罵槐,男孩那“老來得子”的白發父母愧得躲在屋里,一整天都不敢邁出門。沒有誰能夠教化這個還未成年的男孩。最后,男孩猝死在一次吸毒者的聚會上。據說,他死的時候手里還緊緊握著針管。鄰居驚訝地發現,死了獨生子的可憐父母,竟然沒有半點兒悲傷的表現,沒有葬禮和哭泣,沒有哀痛和怨恨,老夫妻在院子里種花種菜怡然自得,一個星期后竟然出門旅游,看上去倒是如釋重負。
從實習到畢業后正式成為“社工”,再到與辛媛媛一樣專注于未成年人的“司法社工”,小吳一次次見證生活的復雜多變,一次次體驗層層疊疊的遺憾失望,卻愈加想要去“試一試”。
“‘試一試’就是我堅持這個職業的理由。”小吳說。
在小吳憑著本心說出“試一試”之前,已經有同行告訴她凡事一定要“試一試”。這位同行恰好就是來自香港某機構的社工。那時,小吳剛畢業半年,已然發覺現實與理想的偏差很大,見到香港同行的前一天,她還在為一位“邊緣少年”母親的怒吼而難過。在那個中年女人的口氣中,她儼然就是一個“幫倒忙”“添亂”的人——她要給那個十六歲的男孩找個學校繼續讀書,男孩拒絕并做出過激行為。
“到底要怎么做才好?”小吳問那個已經不年輕的香港同行。
與此同時,小吳也說出了那段深藏心中的紀錄片片段,故事里的社工與受助者的相處那么融洽,令人羨慕。那位香港社工告訴小吳,紀錄片所展現的,只是生活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的時間里,遺憾或者委屈遠遠多于圓滿或快樂。她相信,紀錄片里那位能讓老婆婆心甘情愿做出“媽媽菜”的中年社工,一定也曾含著眼淚聽老人家的抱怨或訓斥,之后只用一兩句話陳述或解釋。
“我們到底要怎樣才能做好?要共情,要盡心,凡事先有個不好的預期,凡事抱著‘試一試’的想法去做。”香港社工說。
起初,家訪時碰到特別困難的家庭,小吳會自掏腰包為他們解決一些生活問題。比如,臨走時拿兩百塊錢塞給他們,或者,看見老人的棉襖補了又補,會掏錢給老人買件新的。面對他們的連連道謝,小吳覺得心中格外舒坦。但是,一位社工大姐告訴因為經濟窘迫吃著清湯掛面的小吳,對于幫助對象,應該“共情”,但不能“過度共情”,因為“過度共情”容易在瑣碎付出中迷失自我,并且更不容易找到解困的關鍵點。隨著經驗不斷增長,小吳終于明白什么程度的“共情”才是合適的。就像“校園霸凌”施暴者曉麗的母親患有智障和精神疾病,狀態一直不正常,對于這個風雨飄搖的家庭,對于需要幫教的曉麗,都是很不利的因素。小吳協調街道社區,將這個長期活在另一個混沌世界的母親送進了專科醫院,解決了這個家庭最大的困難。
在幫教涉罪未成年人的過程中,要允許一切發生。
從二〇二一年到二〇二四年,小吳一共幫教了三十一個涉罪少年,違法犯罪類型包括偷盜、傷害、詐騙、強奸未遂等,絕大部分孩子順利度過幫教期,因此未被檢察院起訴,也有四個孩子在短短的幾個月時間里,由于種種原因再次犯錯——或因家長的言語動作刺激,或是他們依然貪戀放浪的生活,或被原來的朋友教唆引誘,最終身陷牢獄,未來將留下醒目的犯罪記錄。
更讓小吳沮喪的是,度過幫教期未被起訴的孩子,也有人走著走著依然拐進了岔路。
就像她記憶中那個矮個子且面目可愛的十六歲男孩。他曾和幾個社會青年打群架導致對方重傷,因為年紀小且屬于“從犯”,因此“附條件不起訴”。小吳是負責幫教他的社工。這個男孩很乖,幾個月里甚至戒掉了抽煙喝酒等許多壞毛病,男孩離異的父母,甚至為了讓孩子改過自新,重新走到了一起。一切看起來特別美好,男孩順利度過幫教期,所有考察結果都令人開心。就在檢察院做出不起訴的決定之后,男孩很快再次犯罪。夜晚的一條巷道里,他和另一個未成年人一起,搶走一個年輕女人的挎包和首飾,并且用刀捅傷了她。數天后,他被逮捕歸案,之后被判處四年“實刑”——不出意外,他的成人禮都將在監獄里度過。
剛得知這個消息,小吳甚至有些自我懷疑:我做的那些幫教工作是否真的有意義?如果那些少年注定要走不歸路,那么我的努力是為了什么?
根據《中國青少年犯罪年鑒》統計,青少年犯罪總數占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十四歲至十八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研究表明,未成年時期犯罪的青少年在成年后再次犯罪的概率顯著高于普通人群。特別是那些在未成年時期犯下嚴重罪行(如故意殺人、搶劫、強奸等)的人,成年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更高。
很長一段時間之后,小吳在筆記本上記下了自己對這個問題的深入思考:
根據中國法律,對未成年犯罪者采取“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幫教是這一原則的具體實施。是的,盡管犯過罪的青少年在成年后繼續犯罪的可能性較高,但幫教仍然具有重要意義。
要看到,幫教是社會對未成年犯罪者的一種責任體現,通過幫教幫助他們改過自新,體現了社會的寬容和關懷。
要看到,盡管有一定再犯率,但仍有相當一部分青少年通過幫教成功改過自新,成為守法公民。這些成功案例證明了幫教的價值。
更重要的是,從長遠來看,有效的幫教可以減少社會犯罪率,降低司法成本,提升社會整體安全感和幸福感。
對于李翠來說,做司法社工屬于第二次職業選擇。
因為初中時遭遇校園欺凌,留下的心理陰影直到高中都沒能完全消除。最大的問題是“討好癥”,她總是強迫自己臉上掛著微笑,對同學有求必應,老師的任何一個表情都能讓她翻來覆去一整晚。大學選擇心理學,很大程度是為了療愈自己——事實上,這也是眾多心理咨詢師職業選擇的出發點。作為弗洛伊德的信徒,畢業后她掛靠社區醫院成為一名專業心理咨詢師,她的來訪者,也多是社區介紹來的糾結著的家庭婦女、晚年不安寧的老年人以及問題青少年。李翠發現,這些在社區“掛了號”的問題青少年多是已接近犯罪程度的未成年人,老師和父母的教導收效甚微,才被逼迫著到心理咨詢師這里來“碰碰運氣”。接觸得多了,她漸漸對這個特殊群體產生了興趣。
她曾深度介入一位邊緣青少年的生活。據說,這個十五歲的少年極喜打架斗毆,街坊鄰里都會教育自己家的小孩子離他遠一些,而他只要一看到小孩子,就會上前做鬼臉嚇他們。看到他們哇哇大哭后,他才心滿意足地笑著離開。在兩次接觸那個少年后,李翠專程探訪社區居委會,試圖了解這位少年的家庭背景。社區工作人員告訴李翠,那個孩子的母親是吸毒人員,這些年反反復復進戒毒所,似乎收效甚微,父親十年前就離家打工。這幾年,少年是吃“百家飯”活著的。但是社區的人也告訴李翠,這個孩子雖然看似渾身戾氣,在學校也屬于沒人敢惹的主兒,但每次都能在違法犯罪的關鍵點迅速收手。有一次,他在外結交的幾個社會青年決定去一個小超市趁夜偷盜,他們叫了他,他當時也答應了,但行動的時候,他卻沒有參與。所以,最后他也就是被警察叫去批評了一通。由此,李翠覺得這個少年很有機會逆轉。一天,李翠接到一位朋友商議公益活動的電話時,少年恰巧在旁邊聽見了,他對公益活動表現出極大的熱情,熱切要求去“看看”。李翠壯著膽子把他介紹給朋友。原本祈禱著不要出狀況就好,哪知朋友對這位少年在活動現場的表現贊賞有加。從此以后,這位少年開始頻頻參加社區服務,讀職高時還憑借自己的專長加入了市里的志愿者協會。
李翠發現,心理咨詢師的身份,對于一些助人之事仍存在限制,那時,社工在社區里常常可見——助老、社區糾正、邊緣青少年教化……二〇一九年,她加入某機構成為一名社工。
涉罪未成年女孩的幫教是一個難點。就如做了母親的辛媛媛所說的那樣,如果自己有一個女兒,那么很容易在幫教的過程中想到自己的孩子,未必能十分理性。
李翠認為,從心理學的角度看,涉罪未成年女孩,這個群體比較特殊,她們既是未成年人,又有犯罪行為,可能還面臨與性別相關的挑戰。社工在幫教過程中,需要同時注意法律、心理、社會支持等多個層面。
首先,社工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比如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確保幫教過程合法合規。同時,可能需要與司法機關合作,了解案件的具體情況,比如犯罪的性質、嚴重程度,是否有司法程序正在進行,這些都會影響幫教的策略。
第二,未成年女孩可能因為犯罪經歷產生自卑、焦慮、抑郁等心理問題,需要心理評估和干預。社工需要與心理咨詢師合作,制定個性化的心理輔導計劃。同時,考慮到性別因素,她們可能面臨性別歧視或性別暴力,需要特別關注她們的情感需求和安全感。
第三,社工需要評估女孩的家庭情況,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忽視或教育不當等問題。如果家庭環境不利,需要協調資源,提供家庭治療或暫時安置。另外,教育和就業支持也是關鍵,幫助她們重返學校或接受職業培訓,可以增強未來的自立能力。
第四,社工需要幫助她們重建社會關系,可通過社區服務、志愿者活動等方式提升她們的自我價值感。同時,預防再犯也是重點,需要識別導致犯罪的風險因素,比如不良同伴、藥物濫用等,并采取措施減少這些風險。
第五,性別特定需求也不能忽視。比如,有些女孩已經遭遇性侵或性別暴力,需要專業的創傷治療。隱私保護很關鍵,處理案件時要確保女孩的個人信息不被泄露,避免二次傷害。
李翠曾幫教過一個在敲詐勒索案中充當“誘餌”角色的十六歲女孩,名叫阿亮。阿亮的母親,在她只有四歲的時候就離開了——因為無法忍受丈夫把一切都押上牌桌,然后輸得家徒四壁。父親不負責任,母親遠在異鄉,阿亮從小跟著小鎮上的外公外婆長大,物質和精神都十分匱乏,也因為如此,別人的一點兒小恩小惠,一瓶指甲油、一管口紅、一個仿制首飾,就能讓阿亮做出超越底線的行為——當然,她并不知道底線在哪里,沒有人明確告訴過她。阿亮告訴李翠,她十三歲的時候跟著幾個同學一起玩,夜不歸宿。凌晨時分,外公把她從那個男同學的家里拎回去,狠狠地暴打一頓,一邊打一邊問她:“以后還這樣做不?”她倔強地咬著牙,一聲不吭。等到外公打累了,坐下歇口氣,她立時起身就跑,甚至一把甩開試圖拉住她的外婆。
“那時,我覺得外公外婆面目猙獰。他們的家太無趣,我不想和他們住在一起。”阿亮說。
也就是從十三歲那次挨打以后,阿亮屢屢離家出走,“夜不歸宿”成了常態。久而久之,外公外婆也感覺管不了她,索性由著她去。事實上,李翠能夠明顯感覺,這個女孩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并沒有深刻的認知——她認為,自己確實干了“不好的事情”,但由此得到的錢可以換取更多的快樂。就在李翠苦于如何找到心理“突破口”的時候,突然聽到阿亮感嘆了一句:“有媽媽多好呀!”她很羨慕幾個有媽媽的“伙伴”:“媽媽很溫暖。”李翠聽說,阿亮的媽媽一兩年回來一趟看女兒;她也聽說,女孩跟媽媽在一起的時候特別聽話、特別乖巧。
于是,李翠給阿亮媽媽打電話,讓她專程回來,努力拉一把滑落懸崖的女兒。剛開始,這位失望透頂的媽媽拒絕了李翠的建議,甚至只要是李翠打來的電話,她一律不接。最后,李翠誠懇地手寫了一封長信,托一位剛好要去南方出差的同事,想方設法帶給了阿亮媽媽。
李翠至今還記得,信交到阿亮媽媽手里的第五天,她突然接到了這位媽媽的電話。她告訴李翠,她被說服了,很快就回來。李翠和阿亮媽媽一起,在六個月的幫教里,慢慢讓阿亮找回了做人的底線和自尊,也讓她開始分辨真假美丑。李翠帶著阿亮去醫院治病,去找心理醫生治療創傷。一年后,阿亮在一所職業學校復學了。
有專家認為,當下社會元素復雜,司法社工的工作應融合法學、心理學、社會學知識,這種復合型能力在公益組織、社區治理等領域均有高適配性。
3
梅明社工機構的資深司法社工楊元春,已經五十出頭,在“圈子”里頗有名氣。她做社工的最初動力是“有了社工證,工資待遇上漲”。十多年前,她是某個社區居委會副主任,成日與“婆婆媽媽”打交道,辦成小事會打心眼兒高興,但也時不時為一點小遺憾而懊惱一整天。社區工作者待遇不算高,所以一聽說有可以“加工資”的事情,就特有干勁。二〇一〇年前后,楊元春聽到這樣一種規定:考上了社工證,每個月可以多拿二百塊錢。那時,楊元春的女兒還在念大學,生活中花錢的細節數不清。她那會兒年輕,果斷地從一眾猶猶豫豫的社區大姐中殺出,加入了考證隊伍。考社工,涉及法律知識、心理學技巧及社會工作方法,方方面面,內容龐雜。雖說平日工作中多多少少會涉及到這些方面,但考證的過程,讓她聚焦專業的同時也提升了認知。漸漸地,看問題的眼光開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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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李燕燕 非虛構寫作者。著有《無聲之辯》《師范生》《“隱形”的孩子——關于“校園霸凌”的社會觀察》等報告文學及非虛構作品。曾獲第五屆茅盾新人獎、第六屆中國傳記文學學會優秀作品、中國報告文學年度優秀作品,重慶文學獎、重慶市“五個一工程”獎,以及《北京文學》《山西文學》《啄木鳥》等刊物獎。
何鴻 中國作協會員。作品散見《十月》《解放軍文藝》《中華文學選刊》《紅巖》《海燕》《膠東文學》《人民周刊》《意林》《解放軍報》《重慶日報》等報刊。個人出版長篇小說《大西遷》、散文集《在結束的地方出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