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聽一只鳥才算認識它
自然深藏秘密而留有無數線索。“每一個小樹叢中都有一條新聞”,約翰·巴勒斯說。未知的鳥,自樹間忽而吟出長笛般的樂句,那是它們飄浮于空中的故事片段。
讀巴勒斯,如同跟隨一位白髯長者在森林中隨意漫游,耳畔響起各種鳥兒的鳴囀。他會告訴你這是刺歌雀,那是棕林鶇,和你分享尋找、追蹤與發現一只鳥的樂趣……他自稱寫書是在娛樂中完成的,“當我在游逛或睡覺時,我的莊稼成熟了”。
約翰·巴勒斯被稱作“鳥之王國的約翰”,概因他一生都在寫鳥。在他對自然進行的細致入微的描摹中,各種鳥類是絕對的主角。巴勒斯創作文集20多部,包括450篇散文,其中大多描寫的是故鄉紐約州卡茨基爾山區四季的自然風光,那里長滿野草莓的廣袤田野和回蕩著鳥兒歌聲的清幽樹林給了他無數靈感。不需要去往遠方,身邊的尋常風景皆能成為他書寫的對象。他棲居于哈德遜山谷耕種寫作,與喜歡僻遠遼闊荒野的友人約翰·繆爾不同,巴勒斯更中意鄉間田園安寧靜謐的宜人風景。寂寥森林中如面鏡子鑲嵌在山腰的湖水,春日地錢才剛露出的毛茸茸嫩芽,澤地池塘中青蛙的聒耳鳴唱,還有棲息于林間溪畔他最鐘情的各種鳥類……巴勒斯認為觀察自然最好的地方就是自己的故鄉:“棲居于自己的家園,才能最大程度地領悟大自然。”
“自然的金色初看時并不是金色的”,巴勒斯說過一句頗有玄思的話,那實則是他自然寫作的心得。在他眼中,大自然向人們呈現出的耀目金色是觀察者提純的結果。這不意味著刻意美化,是對自然萬物傾注情感細察,而后在心中筆端重塑自然,依然保持萬物的原初樣貌,卻又是心中風景。
自然文學需對觀察對象進行細致豐富的長期觀察,這使得它更適宜用日記的形式來表現。巴勒斯同梭羅一樣,有記日記的習慣。他寫了53本日記,始于1876年5月13日,止于1921年2月4日,從39歲始一直到84歲高齡,45年從未間斷,最后那篇日記距他離世也就七周時間。在日記本上,巴勒斯記下對哈德遜河谷季節遷延、風景變化的點滴觀察,即使于林中一次短暫的散步,他也會粗略記下幾筆。在對自然的長期記錄中,巴勒斯遵循的原則是“真實”,“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看待,不用自己的感情或者成見去渲染或修飾。簡言之,就是不僅用感覺而且用理智去看,做一個觀察者,認真閱讀自然之書。”他在《河畔小屋》中《春日略記》一章中談及寫日記的益處,唯有將目之所及形諸于筆,“我們才會發現比原先預料的更為深廣的意義”。這個內化的過程,巴勒斯對此有一個頗為形象的說法,他提到,蜜蜂從花中得到的是甘露,通過自身轉化過程來釀蜜并賦予它特性:減少其水分并加入一小滴蟻酸。正因融入了蜜蜂自己的這一滴,才最終產出美妙的蜂蜜。他親切地稱蜜蜂是“真正的詩人,真正的藝術家”。對他來說,寫作也是如此。“離開了事實我便無法寫作。但我必須在事實中添加自己的風味,我必須給它們添加一種能夠使其升華和強化的品質。”或許可以這么理解,巴勒斯所說的“那一滴”,實則來自寫作者細致體察自然萬物之后,付諸筆端的個性化的思想與語言,唯有如此,才能深刻理解從自然中的所得,這也使得他的文字在科學的嚴謹客觀之外,還兼具文學的無限詩意。
“Wake-Robin”是巴勒斯的第一部自然散文集,寫于他青年時代在華盛頓當政府職員那一時期。那時他是金庫的保管員,成日面對的是單調的鐵墻,唯有在寫作中尋求慰藉,以敵過那些對他來說漫長而無所事事的歲月。他曾說那時候的寫作能夠讓他重溫年輕時代與鳥兒為伴的情景與歲月,或許可以醫治且減輕某種鄉愁。其書名Wake-Robin,直譯為《延齡草》。延齡草是北美早春綻開的一種白色小花,此花一開,便是林中眾鳥歸來的信號與標志。中文版題為“醒來的森林”,譯者在英文的“Wake”一詞上做文章,就有了現有這個譯名,這個名字或許更符合中文版。國內讀者對于延齡草大多不熟悉,它多生長于高海拔地區林下、山谷陰濕處等,所以多數人很難見到它,也就不會對這種清麗的細小白花產生直觀深刻的印象。讀《醒來的森林》之前,我在一本兒童繪本中看到過延齡草,那是加拿大兒童科普作家簡·桑希爾繪制的《一棵活了200歲的樹》。她在書中用細膩詩意的筆觸講了一棵楓樹漫長的一生,其中在有關春季的圖畫中,她選取了早春盛開的白色延齡草與鱒魚百合作為代表性的植物。因為沒見過這兩種植物,我還特意在網上找了兩張實物圖來看。桑希爾將延齡草卵狀披針形的三瓣白色內輪花被片畫得很寬大,以至于我在沒看實物前,沒料到延齡草花原來竟是小小一朵,倒是它鮮綠的葉片極為寬大平展。
全書八章,我最喜歡《眾鳥歸來》《在鐵杉林中》《雀巢》《在首都之春觀鳥》。從書中可以看出巴勒斯對于某些鳥類的偏愛。他寫早春三月藍鴝的初次降臨,形容它的鳴叫與歌聲“飄然而至,就像沒有一絲云時落下的一滴雨”。甚至在此書中還單為藍鴝辟了一章。對于巴勒斯來說,藍鴝與延齡草都是春天回歸的標志。他稱贊“雄性藍鴝可謂世上最快樂同時也是最忠實的丈夫”。這是相對大部分雄鳥而言的,因為在幾乎所有的鳥類中,謀生及哺育的重任總是由雌鳥來承擔的,而雄鳥顯然要更為輕松快樂些,總是在雌鳥筑巢時棲于樹梢閑適地哼唱歌曲,如同人類世界的“喪偶式育兒”。但雄性藍鴝卻是個稱職的丈夫,“是一個歡快的護衛官,總是寸步不離地守護著雌鳥,在她孵化時,定期給她喂食。”還有知更鳥(實則應是旅鶇)唱出的音符如何帶來春的消息,他喜歡知更鳥的歌聲和神態,但又忍不住調侃知更鳥的筑巢才能。林中那些悅耳的鳥鳴,巴勒斯總能靈敏快速地捕捉到,并從中聽出獨屬于那些鳥兒的語言密碼。他聽過三月某個晴朗寧靜的清晨穿過林地的絨啄木鳥,聲聲敲打出春天的晨曲;褐頭牛鸝的歌聲像是從玻璃瓶中倒水而自有悅耳韻律;他稱原野春雀為樸實無華的牧地詩人,冬鷦鷯是羞怯的游吟詩人,橙頂灶鶯則是令人心醉神迷的歌手。對于兩種鶇鳥:隱居鶇和棕林鶇,他尤為喜愛,在行文中曾數次贊嘆,也仔細比較過兩者歌聲之間的區別。前者音調渾厚神圣,如寂地吹起的一支銀笛,后者優美悠揚,近乎罕有的管弦樂器。
對林中翩飛的眾鳥,巴勒斯時常于筆下流露出他的愛憎。從他靈動詩意的文字中,那些鳥兒也如人一般,各有各的面貌及個性,對他不那么喜歡的鳥類,他也從不掩飾:綠霸鹟“是最缺乏魅力或風度的鳥”,極樂鳥“是鳥家族中打扮得最漂亮的一員,卻是個吹牛大王”,灰貓嘲鶇“不僅是個放蕩輕浮的女子,還是個好追根究底的長舌婦”。
“只有聽到鳥的聲音才算認識它”,對鳥類的認識或許只有在聆聽了它們的歌聲之后才會變得更為深刻,僅僅從外觀、形態上來客觀地辨識鳥類,還不足以讓人產生一種緊密的“連接感”。巴勒斯曾說,一只鳥的歌聲含有其生命的線索,并在它與聽者之間建立起某種同情與理解的情感。他從不同鳥兒的鳴囀中聽出了各種情緒與意義。
如同他所說,聆聽一只鳥才算認識它,那么只有書寫才讓自然鐫刻于記憶:“寫書的過程只不過是我對在原野或林中度假的再度甚至更好的回味。只有將它付諸筆端,似乎才打動了我,從而成為我的一部分。”或許我們此刻就應該去原野、去森林、去山谷、去澤畔,傾聽那些自然的聲音,做一個細致的觀察者,了解巴勒斯曾聽到的“黎明時在赤楊樹上唱歌”的麻雀以及那“河流與天空”。


